4月17日,南沙区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广州市南沙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南沙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成果的批后公告。
该项目已于4月11日批复同意,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根据公告,南沙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土地,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项目不涉及广州市*城区,且属于省*项目,故使用1018.4730公顷省预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项目用地规模需求。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南沙区万顷沙镇,涉及红洋村、福安村、新安村、红湖村、围垦公司,面积为1018.4730公顷。


调整后,万顷沙镇和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018.4730公顷。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方案不涉及*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后,万顷沙镇和南沙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保持不变,万顷沙镇和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018.4730公顷。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的是省预下达规模1018.4730公顷,全部位于万顷沙镇。
落实前数据来源为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调控指标数(其中建设用地总规模2445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990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6991公顷)、南沙区跨省调剂规模270公顷、南沙区已通过省厅备案的省预下达规模80公顷。
预留规模落实后,万顷沙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99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均增加1018公顷;南沙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99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均增加1018公顷。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南沙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是南沙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要求,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构建国际交往新平台的重要载体,有利于促进形成新的增长极,推动湾区进入新一轮发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