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州的房产交易税费政策确实对购买第二套房产的契税有明确规定,即无论面积大小,都需要缴纳3%的契税,比首套要多出1.5%-2%。这相较于首套房的契税确实要多出不少。在购买价值较高的房产时,契税的数额也会相应增加,这无疑增加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以购买第二套新房为例,如果房产价值为1000万,那么需要缴纳的契税就是1000万乘以3%,等于30万。同理,如果房产价值为2000万,那么契税就是2000万乘以3%,等于60万。
若是二手交易,证未满2年,还要多出5.3%的增值税+1%的个税,这部分税费由买家去承担,都是增加购房成本。比如,一套300万的二手,如果证不满2年,要多交税费约18.9万元。

此外,虽然广州1.27新政后,能通过出租和挂牌方式核减住房套数,降低首付,但契税依旧不能降低。
也就是说,若是购买二套,契税并不能按首套来给,仍按非唯一的3%来交。
契税虽没增值税高,但更具普惠性,若是真能减免,减少购房成本,对楼市的刺激力度会更高。
那么,广州是否真的会跟进呢? 其实,因城施策的“工具箱”中,便有减征契税这一项。
去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减税指引,其中便有提到减免增值税、减征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新鲜出炉了《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引起广泛扩散。
其中,有两条是特别引人关注的:
185、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193、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最后,附上国税局《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一文中,涉及个人住房相关政策如下:
185、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186、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187、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188、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189、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地增值税
190、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191、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192、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193、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194、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195、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196、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

当前广州涉及房屋买卖的税收政策如下:
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年) 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即满五且家庭唯一住宅)可减免个税;
居民换购住房(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换购)可差额退还个税;
个人购买首套住房按面积减征契税( 即原3%,减免为1%或1.5%),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暂无减征契税的相关政策,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及印花税。
关于减免增值税,广州也“听劝”了,去年9月出台相关政策,在越秀等9区实施增值税征免5年改2年。
而契税相关减免政策,还“躺”在广州的工具箱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