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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出手!涉及减免增值税、契税…南沙专享3项税费优惠!

  • 编辑:一号小编
  • 发布时间:
  • 广东 广州

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涵盖216项税费优惠政策。当中,涉及房地产方面的税费优惠高达43条,其中有24条为促进城乡住房发展税费优惠;有19条为提振住房消费信心优惠,比如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等。


216项税费优惠政策中,支持区域协同发展税费优惠的政策有34条,支持城乡一体发展税费优惠有69条,支持两个文明平衡发展税费优惠有33条,支持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税费优惠有80条,当中涉及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有22条。


国税局出手!涉及减免增值税、契税…南沙专享3项税费优惠!


涉及房地产方面优惠达43条


记者梳理发现,216项税费优惠中,涉及房地产的达43条。其中,在促进城乡住房发展税费优惠方面涉及25项,比如改造安置住房免征相关印花税,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免征土地增值税,公租房租金收入免增值税、公租房免征房产税等。


国税局出手!涉及减免增值税、契税…南沙专享3项税费优惠!


而在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方面,涉及房地产、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新能源车船共22条,其中属于提振住房消费信心优惠的就达19条,包括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购买家庭*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等。不过,这些税费优惠基本都是近年已在施行当中。


比如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除北上广深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在北上广深,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购买家庭*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方面,自2016年2月22日起:


1.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上广深暂不实施此项优惠政策)。


于去年实施的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方面,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国税局出手!涉及减免增值税、契税…南沙专享3项税费优惠!


广东自贸试验区专享10项税费优惠


支持区域协同发展税费优惠方面,在特定区域税费优惠中,涉及广东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的减税政策高达10项,其中前海1项、横琴6项、南沙3项。


国税局出手!涉及减免增值税、契税…南沙专享3项税费优惠!


三项针对南沙的税费优惠具体如下:


1、对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总机构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企业,仅就其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内符合规定条件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分支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


在南沙设立的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8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3年。


3、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国家税费优惠涵盖216项


国家税务总局指出,协调发展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衡量标准,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努力推动形成各区域各领域欣欣向荣、全面发展的景象。为深入贯彻落实协调发展理念,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促进各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协同配合、均衡一体发展,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国税总局政策指引发出后,引起一些困惑。


“实际上此类政策条款均是这几年都已经制定和落实的政策,所以属于既有政策的重新梳理和重新发布”。严跃进表示,本身政策内容不同,但在当前特殊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将各类政策梳理、分类、再明确,也有新意。至少诠释了我们社会经济发展有非常多的既有政策,更要把这些政策宣传好、落实好、发挥好。


严跃进表示,此类政策发出后,市场上引起一些误解,认为最近在减税,如契税、增值税等,其实*的政策即“换房可退个税”,在去年就已经发布和执行。“这恰说明这些政策过去没有宣传好、没有消化好,包括各地后续要对这些政策多挖掘多宣传多吸收。把这些好的政策的效应发挥出来。”


严跃进认为,除了此次系统的政策外,后续预计还有各类新的政策,尤其是一线城市在执行此类政策中过严,后续更容易放松,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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