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共 7 章 50 条的条例,聚焦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租赁关系,将为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建立提供重要保障。
一、租房那些 “红线” 不能碰?明确居住安全与空间规范
租房首先要保障居住安全。《条例》明确,用于出租的住房必须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严禁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
更值得注意的是,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同时,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需符合当地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规定的标准,避免 “群租房” 乱象。
二、租赁合同怎么签?实名备案,押金返还有规矩
租房签合同有了硬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且合同需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出租人未办理,承租人可自行备案。
关于租房押金,《条例》明确要求在合同中约定押金数额、返还时间及扣减情形。除合同约定的合理情形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杜绝 “押金难退” 问题。
此外,出租人需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住房权属证明等材料,不得将住房出租给拒绝提供身份证明的对象;也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除非经承租人同意或依法依规进入。承租人则需安全使用房屋,不得损坏消防设施、改动承重结构,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三、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要守哪些规矩?
1. 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真实,资金监管要到位
需发布真实、准确、完整的房源信息,不同渠道发布的信息需一致,图片与实物相符,严禁虚假宣传。
从事转租经营的,必须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公示,租赁资金收付需通过该账户进行,防范 “资金池” 风险。
需建立租赁档案,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承租人个人信息。
2. 经纪机构:核验房源,禁止代收租金押金
发布房源前,必须核对委托人身份信息、住房权属信息,实地查看房源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明码标价收费项目。
严禁为不符合安全标准、非居住空间出租等违规行为提供经纪服务,且不得代收、代付住房租金和押金,避免资金挪用风险。
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多家机构任职,也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
四、政府如何监管?租金监测、信用分级管理齐发力
为保障市场稳定,《条例》强化了监督管理措施:
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需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信息,让租金更透明。
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会联合相关部门,根据信用状况对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将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网络平台经营者需核验信息发布者身份,发现虚假信息等违法情形需及时删除并报告有关部门,且不得代收代付租金押金。
五、违规成本明确!这些行为将面临处罚
《条例》对各类违规行为设定了严格处罚:
出租非居住空间或不符合安全标准住房的,拒不改正的,单位最高罚 10 万元,个人最高罚 1 万元。
租赁企业发布虚假房源、未按规定备案或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的,最高可罚 50 万元;经纪机构违规代收租金押金、为违规住房提供服务的,最高罚 10 万元,情节严重者将被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网络平台未履行核验责任的,最高可罚 10 万元,情节严重的将被暂停业务或停业整顿。
六、租购同权再推进,稳定租房也能享同等权益
对租客来说,好消息是《条例》明确推动租购住房在公共服务上的同等权利。如果租赁合同连续履行达到规定期限,不仅承租人能按规定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出租人也能获得政策支持。
而对整个市场来说,条例鼓励大家把自有房源拿出来出租,支持企业把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改造成租赁住房,多渠道增加租房供给 —— 以后想租到合适的房子,或许会更方便。
租房这件事,关系到很多人的日常生活。押金能不能顺利退、房子住得安不安全、中介会不会耍花样…… 这些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现在都有了更明确的说法。9 月 15 日条例施行后,无论是租房住的你、有房出租的房东,还是做租赁生意的企业和中介,都可以对照着这些规矩来,少踩坑、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