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正式推出全市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倡议书,活动首批共发动全市122个房地产项目和1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活动将持续半年时间(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11月24日),据悉,本次活动旨在加快广州市一二手商品住房流通,提升交易便利度和通畅度,降低交易成本,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1、报名参与:
换房人可通过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和项目名单(附后),联系相关企业或前往项目现场报名。
2、选购新房:
换房人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选购新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认购协议,缴纳新房订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建议不少于90天)锁定换房人认购的新房房源。
3、出售旧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可共同与换房人商议“出售旧房”的服务方案,换房人也可自行联系参与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挂牌出售旧房。房地产中介机构积极通过各种线上、线下渠道对换房人的旧房进行优先展示和推荐。
4、完成新房交易(或退订)
若换房人的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成功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继续完成新房交易手续;若旧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解除新房认购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无条件退还订金,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据介绍,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后续还将继续增加参与“以旧换新”的项目和机构,持续推出相关举措,完善住房“以旧换新”服务。参与“以旧换新”同样考验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运营能力,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立专门服务“以旧换新”的团队,制定各自与业主和中介之间的优惠政策。

在此,他提出两点法律风险提示和建议:
一是交易合同设计问题。在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中,销售旧房成为购买新房的前提条件,售旧买新两个行为结合起来成为“两步走”的整合交易内容。交易流程复杂了,就需要更加清晰的合同设计,以及各方更加清晰的权利、义务。
二是销售权益交割问题。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旧房未成功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无条件退还购房者订金,为防范风险,建议购房者选择实力雄厚的企业,信用评级高、业界口碑好的中介机构。特别是购房人自己要把整个流程梳理清楚,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