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01
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身份证。
02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广州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2)自愿缴存者还需满足在广州市按规定自愿连续缴存半年(含半年)以上的条件;
(3)符合广州市人才购房政策且持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广州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03
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04
按规定支付购房*期房款(存量房*付款需资金监管)。
05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06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不予贷款情形:
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贷款额度
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01
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其中:日均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之和/缴存天数。月均缴存额按自愿缴存期间实际发生汇缴的月均缴存额核定。
02
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
(1)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
(2)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高额度为100万元。
03
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低*付比例)。
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
*低*付比例按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新政策为准。
04
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
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广州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登记的数额为准。
贷款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利率实行一年一定。
贷款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期限在1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法定贷款利率计息。
二、用公积金贷款享受利率优惠政策:
01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利率对比(商业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1)贷款年限1—5年(含):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5%(平均)。
(2)贷款年限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90%。
02
节约利息的幅度(以基准利率计算):以贷款60万元,期限20年为例,按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可以比商业贷款大概节约利息支出12.56万元。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符合下列要求:
01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的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
02
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退休年龄一般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
03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长的计算。
还款方式
贷款房屋地址在广州市且任一借款人在广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放款后,*于每月约定还款日自动划扣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直*贷款结清为止。
在按月还贷期内,采用不足额划扣方式(即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时,也扣除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当期部分贷款本息,仅对差额部分记逾期和罚息),按照主借款人、第二借款人、第三借款人的先后顺序进行划扣。
所有借款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以偿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应在还款日前*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缴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以缴存金额到账时间计算),或增加符合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提取人账户进行补充划扣。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方式时,需注意月还款额不能大于家庭总收入的50%。
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
01
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方法*个月还款额*高,以后逐月减少,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递减法”。
02
等额本息还款法。这种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分成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等额法”。
贷款流程
01
申请人提交贷款资料
02
承办网点录取(3个工作日)
03
承办网点审批(3个工作日)
04
*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
05
签署借款合同(资格审批通过2个工作日后)
06
借款合同经放款银行盖章(3个工作日)
07
办理过户、抵押
08
领取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人递交放款资料
09
承办网点上报放款资料,录入系统并审批(3个工作日)
10
*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
11
放款(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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