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惠州楼市再出新政,南方日报、南方+记者从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惠州市*支行获悉,惠州个人住房贷款*低*付比例正式下调,居民家庭*次购买普通住房*付降*两成,支撑刚需市民安居惠州。
据新政内容显示,为配合惠州市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自2022年8月15日0时起,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惠州市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付款比例调整。
具体到调整内容,记者注意到,新政对于居民家庭*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于居民家庭*次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付款比例则按原政策执行,为不低于30%。
对于非*套房置业情况,该政策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但经查有已结清购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能认定为“*次购买”,贷款*低*付款比例则仍保持为30%。
结合市场此前执行的*套房2.5成、二套房三成*付比例的措施,新政的变化集中于*套普通住房*付比例的下降,切实为刚需购房市民提供信贷支持,助力市民合理的住房置业需求。
记者注意到,早于今年4月30日,惠州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惠州支行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限购松绑、公积金付*付、差别化信贷等多方面施策纾困楼市,为惠州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护航,保障市民合理购房需求。
截*当前,经过3个多月的实施,“惠六条”各项细则陆续发布施行,银行信贷支持,惠阳、大亚湾移出限购,住房公积金支付*付款等措施有效为市场注入活力。上半年市场,在2月份市场交易探底后稳步回升,楼市市场交易“四连涨”,呈现出复苏势头。
以下附政策内容全文:
为配合惠州市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住房信贷工作小组经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自2022年8月15日0时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惠州市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1.对居民家庭*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付款比例调整为20%;
2.对居民家庭*次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付款比例按原政策执行,即不低于30%。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统一标准。对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但经查有已结清购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能认定为“*次购买”,贷款*低*付款比例仍为30%。
三、在惠州市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在2022年8月15日前(不含8月15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