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旧改的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这一政策旨在通过房票安置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以下是关于房票安置实施细则的一些重点信息:

房票是城中村改造时,被拆迁人的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由区政府指定单位出具给被拆迁人用于在特定时间、地域和范围内购置商品房的凭证。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旧改项目都一定实施房票安置,而是经区政府同意纳入黄埔区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的试点项目才可使用。同时,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房票补偿安置,也可以不选择,有一定的选择权。
房票的票面金额等于被拆迁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总金额,其中包括基础补偿金额和政策性奖励。基础补偿金额参照黄埔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货币补偿安置标准,且不得超过原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价格。政策性奖励不超过基础补偿金额的5%。
房票可以在“房源超市”内购买商品房,并优先满足首套安置需求。购房后房票仍有余额的,房票记载人可在房票到期后向房票核发单位申请领取余额。如果房票记载人在兑付期限内未购房,到期后可以持房票向房票核发单位按基础补偿金额申请兑付现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票金额包含了基础补偿和政策性奖励,过期未兑换的话只兑付基础补偿部分的金额。
房票具有一些特殊性质。例如,房票是不限购的,使用房票购买的商品房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同时,在每户拥有一套住宅的前提下,房票还能用来购买商业、商办、车位等物业,并且购置的房产免契税。另外,房票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进行转让,但仅限于本村,并需要闭环管理。
房票的有效期通常最长不超过18个月。在有效期内,房票持有人可以自行选择楼盘、户型、面积和价格。同时,房票安置只是补偿方式之一,并非强制,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是否使用房票进行安置。

综上所述,黄埔区旧改的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提供了灵活多样的选择,旨在更好地满足被拆迁人的需求,推进城中村的改造进程。如需更多信息,可查阅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发布的官方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