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提出优化调整限购政策
在限购区域范围内
购买建筑面积
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
不纳入限购范围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优化调整限购政策,主要包括: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
此项政策调整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新形势下的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项政策的出台,有望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但是具体的实施效果还需要观察市场反应和政策落地情况。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中,主要提出了以下几点措施:
在限购区域范围内,对于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不含120平方米),购买此类住房的不再受限购政策限制,即取消了对大面积住宅的限购要求。
鼓励租赁市场发展和二手房流通,居民家庭如果将自有住房用于租赁并完成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或者通过存量房交易系统取得房源信息编码并挂牌计划出售的,在重新购买住房时,其家庭已有的这套住房将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内,从而可能享受到购房资格上的优惠。
对于具备合并不动产权证书条件的房屋,购房者可以同时申请转移登记业务和合并登记业务,简化了相关房产交易及权属变更的办理流程。
商服类物业的转让限制被取消,这意味着商服类物业如商业地产、写字楼等在转让时不再受到特定对象的限定,增强了这类物业的市场流动性。
总的来说,这些政策措施旨在优化广州市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购房者需求,促进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这些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