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327-668
广告
买房这种大事还是专业的好

广州天河区发布城中村电费收费告诫函,最高罚款200万元

  • 编辑:一号小编
  • 发布时间:
  • 广东 广州

近日,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供电收费主体(村公司、出租房东、二手房东等)发出了关于《规范城中村电费收费的提醒告诫函》(以下简称“告诫函”),要求规范城中村电费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


广州天河区发布城中村电费收费告诫函,最高罚款200万元


告诫函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当按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即供电部门收取的电价)收取电费,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标准或变相加收电费(如收取1.5元/度电或将1.5元/度电拆分成两项:电费0.65元/度,损耗和分摊0.85元/度;以上行为均为违规)。非电网直供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不得高于自身与电网企业结算的电费。


同时,要妥善处理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问题。非电网直供主体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建议通过物业费、租金等方式解决。


对不执行政府定价的单位和个人,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价格法、电力法、《广州市供用电条例》进行查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自该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转供电收费主体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纠正自身存在的不规范收费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查处,对性质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



  • 来源:广州房产之家


  • 对买房有疑问?直接找房产咨询师,量身定制你的个人买房解决方案!

    免费咨询电话:400-8327-668

    亲,你尚未登录!请先登录再后评论。登录

    推荐文章

    购房服务

    对买房有疑问?

    直接找专业房产咨询师,

    量身定制你的个人买房解决方案!

    咨询:400-8327-668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内容,包括不限于,对楼盘周围环境、交通、教育资源、商业配套、公共设施等的介绍仅做参考,不做任何购买意见和承诺。读者请以项目的官方资料为准,内容所有涉及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服务热线

    400-832-7668

    (周一至周日全天)

    亮点好房

    亮点好房

    广州房产之家

    微信公众号:广州房产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