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大多数人贷款购房的方式,那么,如果您在A城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想要在B城市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不可以呢?答案是肯定的。具体怎么操作?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请往下看:

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在广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房产,需要在原资料的基础上提供《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广州户籍职工提供近一年缴存明细,非广州户籍职工提供近两年缴存明细)。
证明怎么出?分三种情况:
01:缴存地为广东省内城市的缴存职工,登录“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授权后,由我*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该证明,职工无需提供,并且不需要提供缴存明细。若特殊情况无法正常查询的,仍需提供《证明》和缴存明细。
02:缴存地为广东省为广东省省外城市,可以通过一下任意途径办理:
A.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gjj.gz.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打印(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功能、*微信公众号“贷款证明”功能,均可查询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异地贷款证明》以及近两年缴存明细;
B.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向*各直属网点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证明》,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配偶代办的,需提供个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2).单位经办人代办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积金系统登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缴存职工手写委托书(委托书需签名加指印);
3).其他人代办的,需出具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03.在清远缴存公积金,向广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广清帮扶贷款的职工,不需要开具《异地贷款证明》,由公积金*联网查询信息。
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了《异地贷款证明》后,需要注意一下事项:
01:《异地贷款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02:只要开具了《异地贷款证明》,无论是否使用、无论异地公积金中心是否准予贷款,均应提交《回执》并关注回执审批情况,否则视为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除了已提交“不予贷款”的《回执》且《回执》经广州*审批通过外;
03:若《异地贷款证明》过期或其他原因需要重新开具,需通过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办事大厅或任一公积金*直属网点或公积金贷款承办网点交回原《回执》;需注意在提交《回执》时,原《异地贷款证明》回执的审核结果应勾选“不予贷款”,职工在《回执》上手写需要重新出具的原因并承诺信息真实后签名;
04:若《异地贷款证明》丢失,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贷款证明-异地贷款证明出具”、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打印(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任一公积金中心直属网点或公积金贷款承办网点补打原《异地贷款证明》。注意如不需要重新打印的,职工手写情况说明并承诺信息真实后签名,将情况说明作为回执提交;
另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祝愿大家都可以顺顺利利办理公积金贷款,早日买到心仪的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