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来穗家长
目前广州多区已发布
2023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积分制入学的相关通知
广州积分入学适用于非广州户籍生
各区的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稍有差异
赶紧来了解一下!
2023
11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表

黄埔区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2023年5月17日);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2023年5月17日)。
越秀区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
(1)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2)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一年以上
2.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
(1) 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2)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一年以上。
(3)申请人子女为越秀区公办小学在读六年级学生
对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且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其子女在读越秀区公办小学六年级的,可根据其子女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累计学籍时长(按学期 ) 给予一定分值赋分。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时长以广州市学籍系统和学校纸质证明为准。
花都区
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制入学的两项必备条件(简称“两个有”)是:
1、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计算时间截*2023年8月31日;
2、有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少一个月,计算时间截*2023年4月30日。
上述两项必备条件*少有一项在花都区办理。如仅有《广东省居住证》一项在花都区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须在花都区连续满一年(2023年1月*3月期间,居住证被临时注销现已恢复功能,视为连续)。
海珠区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2023年8月31日),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
2、在海珠区就业(或创业)并参加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申请积分制入学时仍在缴纳。
荔湾区
申请条件:
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2、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番禺区
申请条件:
1、来穗人员
需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且其在广州市居住并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提出入学申请当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请入学的适龄子女持有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
2、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应提供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全国学籍证明。
天河区
申请条件:
1、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积分制系统)已取得核定积分;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2023年8月31日连续满1年);
3、*少符合其中一项(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3月31日):
☑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
☑在天河区创业。
南沙区
申请对象: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在广州市内具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辖下11区)人员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入学子女。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且不满7周岁(*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要求入读南沙区小学一年级,或应届小学毕业要求升读我区初中一年级。
增城区
申请条件:1.非广州市户籍在我区居住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4.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
从化区
申请条件:
1、在从化区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不含外国籍、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居住证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
白云区
白云区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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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错过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