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才制度即将再刷新!人才绿卡持有人可享在广州购房自住待遇!
11月17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拟对我市人才绿卡制度进行修订。

据悉,文件显示,人才绿卡的申领对象为在广州地区以及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工作、创业的非广州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
另外,人才绿卡分为A卡、B卡。文件划分了A卡、B卡的申领条件。
A卡申领条件
1.每年在本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2.经我市评选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3.具有一定海外工作、学习和创新创业经历经验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4.具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原“985”“211”高校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国内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或者具有全球前100名的国内外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在本市年度*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或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或本市认定的总部企业,或本市引进的重大产业招商项目中,现担任中*管理职务或任职骨干技术岗位人员。
6.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不低于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倍、且办理年度汇算后在穗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1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

B卡申领条件
1. 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中国国家*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和地区*高学术机构(协会)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每年在本市工作不超过6个月或与本市单位存在合作关系的人才。
2. 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6个月的人才,或每年在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内创业或工作满6个月的人才。
除了申领条件以外,还提到了人才绿卡领取之后的待遇:持卡后,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可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购买住房用以自住、享受人才公寓及共有产权住房等安居保障等待遇。

划*,广州人才绿卡制度的门槛相对较高,对于拉动楼市购买力比较有限。据分析,这一制度的刷新更多是为了吸引外地人才在本市就业,广州政府用心良苦啊!
以下为《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