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经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为配合东莞市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自2022年8月26日零时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东莞市限购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一、对贷款购买*套非普通住房(无房屋登记信息、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低*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30%,具体由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二、对拥有1套住房或有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原购房贷款已结清的,*低*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30%;原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低*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40%。
在东莞市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在2022年8月26日前(不含8月26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
目前,广东佛山、惠州等城市均已下调购房*付比例,满足条件的,*套房*低*付仅两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