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公安局更新印发了《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取消了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等入户的社保参保年限限制,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即可落户。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来广州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将户籍迁入: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第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第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报入户须符合以上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相关通知规定条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具有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后,可向入户地的区公安机关申报办理入户手续。
从7月份开始,广州对全市的入户政策进行了调整,只需要满足中级职称/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40周岁以下,在广州工作有参保状态(1个月社保),即可申请办理入户。
在此之前,广州全日制本科学历入户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入户*少需要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记录,而此更新政策对社保缴纳时间已无明确要求,只需要有一个月社保记录即可办理,入户门槛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