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38号)中,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要求进行了重要调整。以下是关于这一调整的详细解释:
一、连续缴存时间调整细则
对于本市户籍职工、非本市户籍职工以及异地缴存职工:
自2024年5月29日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连续缴存时间的要求统一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这意味着,只要这些职工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就符合了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间条件。
二、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时间要求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
连续缴存时间要求保持不变,即贷款前至少连续缴存6个月,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24个月。这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除了需要连续缴存6个月外,还需要在更长的时间内(至少24个月)有公积金缴存记录,才能满足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间条件。
贷款利率:
首套房贷利率为2.85%。
二套房贷利率为3.325%。
三、其他贷款条件
除了满足连续缴存时间的要求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件。
申请人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了购房的首付款。
申请人需具备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确保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人需满足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要求,并能够顺利地进行抵押或担保手续的办理。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门槛,使更多职工能够享受到公积金贷款带来的便利和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他们将有更多的机会和选择来购买自己心仪的住房。同时,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虽然缴存时间要求相对较高,但这也是为了保障公积金贷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