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的政策有没有解读啊? 有些看不太懂,比如是首套房直接用公积金贷款的,不含商业贷的首付2成吗?
我们也被广州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消息刷屏了。
其中大家最关注的,莫过于“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这点。
乍一看,这对刚需是妥妥的利好。
毕竟公积金和商贷的贷款利率,差的不是一丁半点。
不过再仔细一想,公积金最高也就只能贷100万,二胎家庭也才130万。
在广州买房,这点预算除了郊区,还真没有啥可选性。
更有网友吐槽“看似重磅利好,实际就是一个笑话。”
难道ZF真的出台一个“鸡肋”政策?我们不妨大胆猜测一波,仅供大家参考。
正如大家所说,如果只是纯公积金贷款,即便是把首付降到2成,影响同样十分微弱。
但如果能做到公积金+商贷一起,组合贷最低首付2成,对楼市,对买家而言,无疑是一个重磅炸弹。
当然,这也只是我们单方面的猜测,目前广州组合贷最低首付仍按30%来算。
至于后期会不会再细化政策,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关于大家问的比较多的几个问题,我们也整理出来了:
1.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范围是本市还是全国?
全国。也就是说,外省有房就不能享受这个优惠政策。
2.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否有区别?
没有区别。打个比方,无论是买80平小户型还是144平以上豪宅,都相同适用最低首付款比例。不过,一般能买得起豪宅的人,也不会差这点公积金吧?
3.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按《通知》政策执行?
对此,官方回复是: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过户抵押,则可以向原贷款办理网点提出按《通知》政策办理的诉,求根据贷款办理网点的指引进行资料修改或者撤销贷款后重新申请。
但如果是想从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