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征求意见

其中拟规定,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
记者了解到,2022年5月起,广州将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月提取限额从600元/人提高*900元/人,增幅达50%,此项政策累计支持租房提取81.9万人,提取金额53.2亿元。
提交意见途径
(一)邮寄*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18楼归集部(邮政编码:51062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箱:gzgjj@gz.gov.cn,标题请使用“调整租房提取额度通知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