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消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关于调整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广州市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试行购房交易资金监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机构不得强制要求办理。《通知》自2022年12月29日起施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关于试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穗公积金*〔2017〕74号)同时废止。
了解到,《通知》出台前,二手房交易的*期款需存入公积金*指定的资金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待整个交易手续完成后再移交给卖方;《通知》正式实施后,广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交易手续将进一步简化,买方*付款可直接划付*卖方账户,并同步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