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亮点好房编辑收到消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会议。会议商定,南宁市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低*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北海、防城港*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低*付款比例由25%调整为20%。
据亮点好房编辑了解,南宁市二套房*付比例与广西其他地市保持一致,执行30%。北海、防城港市*次购房*付比例与广西绝大多数地市保持一致,执行20%。
根据人民银行2016年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套房*低*付比例可在25%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浮5个百分点。目前,广西各地市房贷*付比例已基本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