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对开发商卖房新增多条“硬规定”,更好的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该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知*提及:
1. 不得拒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承诺书。
2. 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证明文件、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需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 严格不符合项目实际或违反政策的误导和虚假宣传。
4. 对尚未建成招生的学校、幼儿园及尚未建成运营的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要明确告知购房人存在不确定性,不得欺骗或误导购房人。
5.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可无理由退房”方式销售的,应明确退款时限。
6. 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暂缓销售网签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