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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令”要求再提升!住建部再出新意见稿!

  • 编辑:一号小编
  • 发布时间:
  • 广东 广州

9月10月,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内容涉及“限高令”,“限高令”要求再提升!



征求意见稿官方截图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早在2020年4月27日,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就已联合发布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其中就对超高层建筑做出了要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限制新建250米上建筑。

而今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再次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通知中也再次强调了500米和250米两道“限高令”。

此次再次发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表明了政府对“限高令”的重视程度。

通知的*包括以下这些:

1. 一般不得批准使用公共资金投资建设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2. 合理确定建筑布局。各地要结合城市空间格局、功能布局,统筹谋划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建设,相对集中布局。严格控制生态敏感、自然景观等*地段的高层建筑建设,不在山边水边建设超高层建筑,不在城市通风廊道上新建超高层建筑群。

不在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世界文化遗产及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有影响的地方新建高层建筑,不在老城旧城的开发强度较高、人口密集、交通拥堵地段,新建超高层建筑。

3. 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超高层建筑隐患排查的指导监督,摸清超高层建筑位置、高度、功能、规模、结构、建设年代等基本情况,建立信息系统。组织指导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全面排查超高层建筑地基、结构、供电、供水、供气、材料、电梯、抗震、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分析易燃可燃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外墙脱落、传染病防疫、消防救援等方面安全风险,并建立台账。

“限高令”的出台以及明确执行将带来什么影响?对城市更新又是利是弊?一切都还有待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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