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外地,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2、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
3、缴存人在广州市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缴存人在广州市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
5、缴存人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6、缴存人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与在外地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办理流程通常如下:
1、职工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广州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
2、广州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在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如果职工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或有误,需要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然后才能办理账户转移业务。
2、办理个人账户转出时,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是封存状态。
3、职工的失信记录将随其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另外,如果需要前往前台办理,记得提前预约,并准备好可能需要提交的申请表,这些表格可以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会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